2013年3月26日,教育部公布《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此《要求》,现公布我院2013年各学科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和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复试考核,着力强化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程序,严肃招生纪律,大力推进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教育部同时要求,要切实加强针对复试考生的服务工作。
为方便考生调剂,4月1日至5月5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条件且有调剂愿望的考生可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和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按要求申请调剂,招生调剂单位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
在调剂服务系统开通之后,欢迎广大考生登录调剂系统选择调剂我院,我院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与
喀什师范学院主页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复试信息。
我院2013年各学科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我院考生属B类考生) |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法学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05 |
39 |
59 |
思想政治教育 |
教育学 |
课程与教学论 |
300 |
37 |
111 |
文学 |
文艺学 |
340 |
51 |
77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汉语言文字学 |
中国古代文学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
各专业 |
245 |
30 |
45 |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一区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 二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